5 — 澳大利亚模式还是美国模式?政府直接引用澳大利亚和美国的法律作为样板,但两国之间存在着重大差异,政府可能需要避免一些陷阱 实际运作情况 。
美国,美国:美国自 1938 年起就已制定《外国代理人登记法》(FARA),此后经过多次修改。在俄罗斯干涉美国大选之后,该法案具有特殊意义,但并非没有受到批评 实际运作情况 。
例如:律师事务所 Covington在 2018 年对这项“复杂、晦涩且措辞松散的法规”进行了分析,认为《外国代理人登记法》的“范围非常广泛”,如果从字面上理解,就会涉及到一大批律师事务所、公关公司、咨询公司、非政府组织、慈善机构、活动人士和行业组织的日常业务,更不用说“外国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和其他商业企业”。
南半球:澳大利亚自己的《外国影响力透明度计划法案》(FITSA)可以说有着更为严格的重点,并且是在有关中国影响力的激烈辩论之后于 2018 年生效的。
基本上,该法案要求任何为了政治影响力和代表“外国委托人”进行游说或通讯的人在活动发生后 14 天内向政府登记,否则将面临 2 至 5 年的监禁。部长可以发布“透明度通知”,让公众了解其认为应该登记的人,前内阁部长和公职人员还有额外的要求。
澳大利亚的法 实际运作情况 律“似乎对阻止澳大利亚公
司代表外国政府行事几乎没有什么作用”,但接受度很高,“大量组织注册”表明“透明度似乎确实帮助了该行业。”他说,至关重要的是,澳大利亚的制度只在“最恶劣的案件”中才会起诉人——避开了美国制度所面临的一些更边缘、更技术性的违规行为。
但是但是但是:作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斗争的一部分,澳大利亚的这 按行业划分的特定数据库 项法律确实引发了慈善机构、记者和抗议者的担忧,他们担心这可能会扼杀辩论。而且,这个国家仍然面临着挥之不去的问题,即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监管整个事情。部长们,交给你们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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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赫尔姆斯利:在政策交流中心负责能源和环境工 应用程序扩展的类型 作两年后(并慢慢解释了能源价格上限如何发挥作用),本尼迪克特·麦卡利南以赫尔姆斯利能源的名义重新推出了他在伦敦的咨询公司。
成员:公司的高级顾问包括前能源部长查尔斯·亨德利 (Charles Hendry)、能源巨头 SSE 前外部事务主管罗莎·斯图尔特 (Rosa Stewart)、前荷兰国际集团 (ING Group) 首席经济学家马克·克利夫 (Mark Cliffe),以及创立爱德曼清洁技术业务的尼克·海伊 (Nick Hay)。
想法是什么:麦卡利南曾是 Centrica 的公共事务经理,也曾为格兰特·沙普斯工作过。他表示,随着世界努力摆脱化石燃料,大力发展零排放汽车,新店将与“想要塑造能源转型背后伟大理念的客户”合作。该公司已经在寻找客户总监。
记住他的话前内阁秘书长马
克塞德威尔在离开政府后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,他很快就成为前官员中的乔治奥斯本。
塞德斯与演讲机构 Chartwell Speakers签订了一份有偿 强 印度尼西亚号码列表 兼职工作,但同时附带有旋转门监督机构的通常规定,即他不得在演讲中进行游说或利用特权信息。
好伙伴: Chartwell 的候选人还包括保守党大佬杰里米·亨特 (Jeremy Hunt)、前部长约翰尼·默瑟 (Johnny Mercer)、前民主统一党领袖阿琳·福斯特 (Arlene Foster)、英国《金融时报》记者塞布·佩恩 (Seb Payne) 以及前唐宁街 10 号通讯主管安迪·库尔森 (Andy Coulson)。
令人尴尬的是:前国防部长加文·威廉姆森也被列为发言人。两人关系不错,嗯,老朋友了。